何其骯髒的營銷手法??
我記得幾年前,我第一次進入美國時,我想買一幅太陽眼鏡。
由於我以前擁有的太陽鏡都沒有牌子。
所以,這次我想花多一點時間和金錢買一副好的太陽鏡。
我偶然發現了這兩個出名的品牌。
我搜尋了幾個網站,發現這兩個太陽眼鏡品牌都各有支持者, 而兩者之間仿似存在著無法比擬的對抗。
情況類似運動品牌的兩大巨頭 ” 三間 “和 ” 剔 “, 每個品牌的支持者總是嘲笑另一品牌的客戶。
所以,經過我多番研究,終於鎖定了其中一個品牌的太陽眼鏡,並為此而心中暗喜。
但我總是懷疑自己是否選擇正確,以及是否有其他品牌的太陽眼鏡會更好。
在幾個月之後,我出於好奇而買了其他品牌的太陽眼鏡。
價格上沒太大差別,而兩個品牌都非常好,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。
我現在這兩個品牌的太陽鏡都擁有了,而我再次出於好奇,所以我又研究了每個品牌的銷售情況,看看誰是贏家。
當我第一次找數據時,給我發現了一個震驚的事實!
原來這兩個品牌都是由同一個人所擁有的!
為何當初做資料時會錯過這個資訊?
後來我發現這2個品牌有意保密事件(當然沒法完全保密, 他們只是盡量不提及這資訊)。
它不讓你知道這兩個品牌是在同一家公司,除非你很想知道。
不僅如此,約70%的高端太陽鏡製造都是由這家公司所擁有。
如果你擁有一雙名牌太陽眼鏡的話,那就極有可能是由這家公司所製造的。
那是何其骯髒的營銷手法?
商家自編自導自演的一場市場競爭!
只需一個簡單的手法,就自行制作了一個“競爭對手” 和一批“支持者”!
原來競爭會推動消費者去購買或支持其中一方的產品。
而最厲害的是,無論消費者支持那一方,錢都會落入同一間公司的口袋裡!
這是何其聰明而骯髒的營銷手法?